近似商标_“鲁煜窑业LUYUYAOY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621842号“鲁煜窑业LUYUYAOYE及图(指定颜色)

    ”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9828号

       

      申请人:淄博鲁煜窑业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皮皮云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621842号“鲁煜窑业LUYUYAOYE及图(指定颜色)”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驳回时引证的第4934222号“玉宇y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专用期至2019年9月20日,其所有人未申请续展,该商标已丧失专用权,引证商标一与申请商标不构成权利冲突。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时引证的第29606736号“樱木YING MU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所不同,相关公众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整体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常兆莉
    王训陶
    石甜甜

    2020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