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ADMIRE”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472328号“ADMIRE”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6332号

       

      申请人:KSIN LUXEMBOURG II,S.A.R.L.
      委托代理人:罗思(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72328号“ADMIRE”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0461186号“赞赏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并非一一对应的翻译关系,且两商标在构成要素、整体视觉效果上亦存在一定差异。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7类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巫晗
    韦萍
    刘胤颖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