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709645号“YEPC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5308号
申请人:江苏威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标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709645号“YEPC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318743号“杰尼斯及图”商标、第16096399号“Jenerator及图”商标、第20608657号“晶瑜机械及图”商标、第2149205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二、三、四)文字构成、呼叫、整体外观区别明显。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三、四不构成近似标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张潇文
刘胤颖
柯佩佩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