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448957号“Liiv”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544号
申请人:KB FINANCIAL GROUP 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48957号“Liiv”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引证的第20126598号商标经核准转让予申请人,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2.驳回决定引证的第7674698号、第7686149号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已被撤销,上述决定现已生效,上述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在第9类商品上在中国获得领土延伸保护申请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项佳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