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8869245 - 商评字[2020]第0000115344号 - 申请人:北京庆和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869245号“庆和祥QINGHEXIANG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5344号

       

      申请人:北京庆和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语恒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869245号“庆和祥QINGHEXIA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5446820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013652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8803775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3013651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5518648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整体有所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相关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能够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加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并存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 畅
    张世莉
    梁宇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