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024034 - 商评字[2020]第0000118641号 - 申请人:郭海芝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024034号“武大郎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8641号

       

      申请人:郭海芝
      委托代理人:吉林省大回小回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024034号“武大郎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41537号“武大郎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3787113号“武大郎”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被依法撤销。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518221号“武大郎及图”(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被撤销,引证商标三已被驳回,故上述商标与申请商标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李泽然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