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5338599号“克拉克Clarks”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7974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袁伟旭
委托代理人:广东泽凌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日本科技合同会社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幸商标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申请人因第5338599号“克拉克Clarks”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20228号决定,于2019年09月1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已经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258162号撤销复审决定予以撤销,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见第1689期《商标公告》,据此,复审商标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戴艳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