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XSORB”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454588号“DEXSORB”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6029号

       

      申请人:CYCLOPURE,INC.
      委托代理人: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54588号“DEXSORB”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785338号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被撤销,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96期《商标公告》上,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类复审商品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张萌

    2020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