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556752号“考拉爸爸”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23822号
申请人:广州考拉爸爸贸易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山东欧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556752号“考拉爸爸”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6838551号“考拉爸爸 KOALAPAPA”商标经异议程序现已无效,其不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许文静,孙侃华,张娜娜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