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6170638号“HSH HEICH BLADE by
HEICH ES HEICH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6587号
申请人:仕库(上海)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温州市浙南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170638号“HSH HEICH BLADE by HEICH ES HEICH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2741932号“红圣火 HSH及图”商标、第20463962号“hsh”商标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田淑芹
邢妍
王觉菲
2020年0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