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STMCCB”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6642129号“STMCCB”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8840号

       

      申请人:上图电气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乐清永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42129号“STMCCB”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1553877号图形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11580177号“舒天便民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第11747703号“申泰消防 ST”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三)、第14150419号“ST CLUB”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四)、第16556950号“ST Shantim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五)整体尚可区分,共存不致引起消费者对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故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郑星笛
    邢妍
    王继红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