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nesso”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11064643号“synesso”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1874号

       

      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思奈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被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深圳市宝纳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11064643号“synesso”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5184号决定,于2019年07月30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本案复审商标被我局于2019年11月8日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0000268108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中宣告无效,商标无效公告刊登于第1691期《商标公告》,我局的无效宣告请求裁定已生效。
      鉴于本案复审商标已被依法宣告无效,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赵爽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