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966278号“西西优凯CCUK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38329号
申请人:西西优凯(北京)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966278号“西西优凯CCUK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其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084176号“C-UK”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差异明显,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的宣传推广,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类似情况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按照商标审查标准一致性原则,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请求初步审定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有所区别,未构成近似商标,共存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不致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托娅
孙萍
张静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