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362049号“DUNLEE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199011号重审第0000002177号
申请人: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199011号《关于国际注册第1362049号“DUNLEE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字第15870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第7314027号“东立 DULEE及图”商标、第7314037号“东立 DULEE及图”商标、第7314052号“东立 DULEE及图”商标、第7327093号“东立 DULEE及图”商标、第7327105号“东立 DULE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至五)已被撤销,其不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诉争商标应予核定注册。
经审理查明:引证商标一至五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商标局撤销,上述撤销决定现均已生效,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五之间的权利冲突已不存在。故申请商标可以予以初步审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9、10类复审商品、第44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刘淑婷
何旭卓
姚晓东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