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只猫”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961312号“找一只猫”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8577号

       

      申请人:深圳市找一只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合肥势成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961312号“找一只猫”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已然成为企业商号,已具备识别“生产者或经营者来源”的作用,经宣传使用知名度较高。申请商标本身具有固有的显著性,通过使用也获得了显著性。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申请人简介及招聘海报;招商加盟手册;特许加盟合同;店铺装修合同等。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整体具有一定显著特征,可以作为商标加以识别。因此,申请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晓璇
    李迎生
    刘婷

    2020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