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077529号“点辰”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8213号
申请人:上海点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圣州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077529号“点辰”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27213396号商标已被我局宣告无效,该决定现已生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威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