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6549167号“严家兄弟YANJIAXIONGDI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7276号
申请人:严立坤
委托代理人:北京双力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549167号“严家兄弟YANJIAXIONGDI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617184号“渔淇YUQI及图”商标、第25905416号“他乡客及图”、第16158421号“传世万亩林WANMOLEN及图”商标整体存在一定区别,尚可区分,共存一般不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或误认,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梁宇
田益民
刘 畅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