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7742370号“家政•哈哈福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6739号
申请人:广东省哈哈福家政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一百分知识产权服务成都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742370号“家政•哈哈福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8232478号“FANGJIZU.COM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不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经过申请人长期使用,已具有显著性,相关公众不会混淆。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局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作品登记证书;申请商标宣传资料等。
经复审查明:经我局核准,申请人名义已由深圳市哈哈福家政服务公司变更为广东省哈哈福家政服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故我局对申请人以新名义提出驳回复审申请的主体资格予以认可。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高妍
韩秀花
徐 苗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