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8207808 - 商评字[2020]第0000108382号 - 申请人: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6

     

    关于第38207808号“铁建美好家”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8382号

       

      申请人: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知呱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8207808号“铁建美好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969546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在发音呼叫、整体构成、公众认知习惯等方面差异明显,不会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认,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申请商标公司与引证商标公司属于母子公司,引证商标公司同意共存,并出具相关的共存协议。引证商标在先权利消除后,申请商标不违反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在复审程序中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打印件): 母子公司证明文件;共存协议书等。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所有人已出具共存同意书,声明同意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并存。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整体尚存在一定差异,故我局对上述同意书予以认可。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28类玩具车等商品上,尚无充分证据证明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认,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之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瑞瑾
    李晶
    陈雪青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