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RITUAL THE 30-MINUTE GYM及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6

     

    关于国际注册第1468130号“RITUAL THE

    30-MINUTE GYM及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570号

       

      申请人:CHEAT DAY PTE. LTD.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468130号“RITUAL THE 30-MINUTE GYM及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在第41类服务上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国际注册第1229304号商标在含义、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两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合议组成员:胡钊铭
    曲红阳
    陈雪青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