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23732219 - 商评字[2020]第0000105931号 -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23732219号“米家定制”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931号

       

      申请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尚伦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23732219号“米家定制”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6851130号“米家”商标经我局于2019年3月25日做出的商评字〔2017〕第0000074885号重审第0000000566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第1662期《商标公告》。据此,该商标不能构成本案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9448708号“米家”商标经我局于2019年10月18日做出的商评字〔2019〕第0000250960号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予以无效宣告。据此,该商标不能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丽娜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