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637229 - 商评字[2020]第0000105722号 - 申请人:北京知道创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7637229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722号

       

      申请人:北京知道创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63722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第3534040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该驳回决定现已生效,其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国际注册第857029号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处于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审理程序中,现仍为有效注册商标。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在整体外观上尚可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二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威
    胡钊铭
    曲红阳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