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国际注册第1281328号“ACROSS
LOGISTICS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2300号
申请人:埃克罗斯物流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申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国际注册第1281328号“ACROSS LOGISTICS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第11697044号“AcrossWin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因连续三年未使用已经被撤销,其所有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撤销复审,该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4期《商标公告》上。
经复审认为,鉴于引证商标已经被撤销,故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第35类复审服务上在中国的领土延伸保护申请予以核准。
独任审查员:朱红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