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6935460号“天天鉴宝TIANTIANJIANBAO”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4485号
申请人:北京易定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935460号“天天鉴宝TIANTIANJIANBAO”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6771866号“天天1111”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驳回,其已不再构成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863894号“天天寻宝”商标、第16752883号“天天挖宝”商标、第36242617号“天天刷宝”商标、第3842563号“天天在线”商标有区别,整体可区分,未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李雅楠
孙侃华
许文静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