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7463046号“集蔬堂生鲜 JISHU
GREENGROCER FRESH”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237号
申请人:北京集蔬堂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贵都商标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63046号“集蔬堂生鲜 JISHU GREENGROCER FRESH”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8928986号商标在文字构成、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两商标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胡钊铭
曲红阳
陈雪青
2020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