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255345 - 商评字[2020]第0000111155号 - 申请人:鑫海贸易顾问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7255345号“亲信”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1155号

       

      申请人:鑫海贸易顾问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铸成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7255345号“亲信”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769909号商标由于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现撤销决定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赵丽红

    2020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