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429568 - 商评字[2020]第0000110122号 -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6429568号“JDiCity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0122号

       

      申请人: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429568号“JDiCity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
      1、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5346513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被我局驳回,驳回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权利障碍。
      2、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7502377号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撤销决定现已生效,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6224034号商标、第23816562号商标在整体外观、视觉效果等方面不同,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马媛媛
    张旭
    张萌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