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贡嘎雪桃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5781175号“云海贡嘎雪桃及图”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5506号

       

      申请人:泸定县宏源脱贫奔康造林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四川熠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781175号“云海贡嘎雪桃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虽然申请商标汉字“云海贡嘎雪桃”包含行政区划名称“贡嘎”,但商标整体仍包含其他文字和图形元素,标识整体具有显著性,整体形成强于地名的其他含义,未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所指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郭昱
    刘双双
    谢乐军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