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3153497号“添好运”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4844号
申请人:添好运私人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神州汉坤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3153497号“添好运”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1、驳回决定引证的第11119947号“添好運TIANHAOYUN”商标、第11119960号“添好運TIANHAOYUN”商标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已被我局撤销,该撤销决定已生效,撤销公告分别刊登在第1681期和1692期《商标公告》上,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郭昱
刘双双
谢乐军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