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16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商标的国家就有商标战。但国家刚出台法律说商标不能带有“国”字,然后却又有酒类申请商标带有“国酒”字初审成功,这不是坑爹吗?
近日,茅台酒厂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一事,引发舆论一片哗然。山西汾酒、洛阳杜康、五粮液等众多白酒企业通过提出异议的法律手段,以及通过媒体发表反对意见等各种形式表达不满,以阻止“国酒茅台”商标最终得以注册。茅台酒厂又一次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汾酒反对“国酒茅台”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事实上,自茅台酒厂申请“国酒茅台”商标的消息一传出,五粮液、泸州老窖、洛阳杜康等一批知名白酒企业立即通过各种方式纷纷表示反对。这些白酒企业反对的理由有多种,主要是认为,无论从产量或消费群体的广泛性方面,还是从酒的香型代表性方面,都不足以认定茅台就是“代表或象征国家的酒”或“中国最好的酒”。在网络上,关于“国酒”之争也是议论纷纭,绝大多数的意见是不同意“国酒茅台”成为商标。有的网民批评茅台是“三公消费之酒”,是“官酒”,甚至是“腐败指标”,搞的贵州省副省长都要出面为茅台叫屈,希望公众不要跟“老少边穷地区”的“民族品牌”过不去。
这不是一场“国酒茅台”商标之争,而是一场“国酒”名分之争。白酒同行不能认同的是茅台长期以来以“国酒”自居,不能接受的是茅台酒厂通过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强化茅台是国酒的做法,担心的是自己在茅台酒厂的精心运作下不断被边缘化,而失去本身就不大的市场。“国酒”名分事大,“国酒茅台”商标事小。
或许,茅台酒厂屡败屡战申请“国酒茅台”商标,正是其精心策划并实施的一场事件营销活动。茅台方面应知晓“国酒茅台”与“国酒”商标的实质性区别,应预估到“国酒茅台”商标最终获批的可能性不大,也应考虑到“茅台”商标已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足以支撑其企业发展,徒增“国酒茅台”商标意义不大。
但其明知山有虎却偏向虎山行,不能不让我们以阴谋论看之。不论“国酒茅台”商标最终结果如何,客观的事实是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海量重点报道,网民微博和论坛的热议,同行或质疑或支持的站队,已形成对“国酒茅台”的强大宣传态势,这必然有助于茅台从“官酒”向“国酒”的战略转型。“国酒茅台”商标能否最终注册已不是关键,茅台的“国酒”名分能否得到强化才是茅台酒厂的重点。
“企业拥有一个高知名度商标固然重要,但商品的质量和商誉以及经营团体的智慧也要配套。比方说三鹿奶粉,在没有出现三聚氰胺事件之前,三鹿奶粉商标被评估价值上亿元,可一旦产品质量出了大问题,不仅企业垮了,三鹿商标也不值钱了,因为三鹿商标在消费者心中已经一文不值了。”杨叶璇说。
尽管茅台申请“国字头”商标在白酒业界已沸沸扬扬,但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多家烟酒销售点向消费者咨询时,很多消费者表示不知道茅台申请“国酒茅台”商标一事,其中一位消费者向记者说,“茅台是不是‘国酒’对于消费者来说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酒的品质要配得上高昂的价格,酒的质量要对消费者负责。”
综上所述,希望各大企业不要企图用“国”字来坑我们消费者,群众的眼光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