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FOOTBALL FUTURE STA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4106206号“FOOTBALL FUTURE

    STAR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1120号

       

      申请人:柒乘柒(广州)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高沃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106206号“FOOTBALL FUTURE STAR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我局认为,申请商标与上述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573988号图形商标、第27882495号图形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徐 苗
    韩秀花
    肖琦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