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RI RICHAR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6304990号“TORI RICHAR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11758号

       

      申请人:托利理查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部分驳回其第36304990号“TORI RICHARD”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0474731号商标经我局审理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0000277144号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予以无效宣告,该裁定书现已生效。故该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高源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