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或颜色也可变商标

时间:2017-01-12

            导读: 正在昆明举行的“2012中国商标年会”上,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司长张建华详细阐述了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商标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开头的一句话点明了这次年会的主题:“这是一次‘问题回应式’的立法进程。”

            一份申请书可申请多类商标
            长期以来,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复杂、周期较长是社会普遍反映的问题。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方便商标申请人注册:
      
             一是增加审查意见书制度。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以审查意见书的方式允许申请对文件资料瑕疵加以修正,从而避免多次申请。

             二是完善商标注册异议制度。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进一步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即不是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均可提出异议,从而解决异议程序被滥用的问题。

             三是明确“一标多类”的申请方式。修改后的商标法有望允许申请人以一份申请书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四是增加可注册商标要素。商标形式不断创新,从传统的平面文字、图形商标,到三维立体、颜色商标,甚至出现了声音、气味、动态商标。这次商标法修改,有望使声音、单一颜色等获准注册成为商标并得到法律保护。

            禁止恶意抢注和“傍名牌”现象
            据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进一步明确“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如禁止在广告宣传中使用“驰名商标”等。此外,针对屡禁不止的“傍名牌”现象,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也有望禁止将注册商标用作企业名称字号等。

            商标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会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必要通过完善法制加以扼制。据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有望专门增加有针对性的规制条款,禁止恶意抢注已在先取得并使用的商标。

       
            商标侵权最高罚100万元
            据张建华介绍,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大对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强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一是加大对重复侵权的处罚力度。如对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的,予以从重处罚。

             二是增加应承担法律责任的侵权种类。如未经许可将他人商标作为企业字号或商品名称、帮助他人实施商标侵权等,有望被纳入商标侵权行为。

            三是提高法定侵权赔偿数额。侵权行为赔偿上限有望从50万提至100万。

            四是减轻被侵权人的举证负担。商标法第三次修订有望明文规定,必要时可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账目、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