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商标局_“aegis MICROBE SHIEL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23386127号“aegis MICROBE SHIELD”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9]第0000073036号重审第0000002248号

       

      申请人:美可帮产品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三合同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9]第0000073036号《关于第23386127号“aegis MICROBE SHIELD”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9)京73行初字第9798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第3044874号“AEGIS MICROBE SHIELD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已被撤销注册,不再构成诉争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提交的关于未加工合成树脂商品的删减商品项目申请已被商标局核准,商品项目删减公告刊登在第1677期《商标公告》上。
      引证商标一经我委审理作出的商评字[2017]第0000165271号重审第0000001727号撤销复审决定书予以撤销,该决定现已生效,撤销公告刊登在第1681期《商标公告》上,申请商标与之权利冲突已不存在。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与第8358349号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类似,故二者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刘淑婷
    何旭卓
    姚晓东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