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个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4440395号“嗨个车”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9947号

       

      申请人:上海一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上海钧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4440395号“嗨个车”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之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23960890号商标经我局无效宣告裁定予以宣告无效,该裁定已生效。鉴于该商标已丧失在先权利,申请商标与之不存在商标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王若凡

    2020年05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