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茂窗”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9115342号“金茂窗”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9492号

       

      申请人:北京金茂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39115342号“金茂窗”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我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申请人于2020年1月15日向我局提交《撤回商标评审申请书》申请撤回评审申请。
      鉴于上述情形,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王曌伟

    2020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