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商标_商标专用权_“100 年朝食jit”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1518179号“100 年朝食jit”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8554号

       

      申请人:卡乐比株式会社
      委托代理人:霍金路伟(上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518179号“100 年朝食jit”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5092464号“香奈哈泼;CHAREIHARPER”商标因专用权期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用权,其已不构成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7927269号“100 PLUS”商标、第17192711号“100+1”商标、第11185046号“LOT 100”商标、第20872926号“一零零 ONE ZERO ZERO 100”商标在整体构成上尚可区分,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周 铁兵
    贾秋实
    王觉菲

    2020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