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国际注册第1317529号“URBAN TIGER及图”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8473号
申请人:彪马欧洲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被申请人:Ltd "BTC holding"
申请人于2019年05月17日对国际注册第1317529号“URBAN TIGER及图”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至本案审理时,争议商标已核准注销,申请人于2019年10月30日提交了结案申请。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刘双双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