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10702712号“RLEIPENG”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7222号
申请人(原撤销被申请人):李佳宏
委托代理人: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原撤销申请人):陆逊梯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人因第10702712号“RLEIPENG”商标(以下称复审商标)撤销一案,不服我局商标撤三字[2019]第Y014085号决定,于2019年07月18日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复审商标已在无效宣告程序中被宣告无效。
经复审认为,鉴于复审商标已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本案的审理基础已不存在。
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邢妍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