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6261864号“松鼠小镇 SQUIRRELS
TOWN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1670号
申请人:安徽松鼠娱乐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红色凯旋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261864号“松鼠小镇 SQUIRRELS TOWN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人与驳回引证的第21461303号“松鼠小镇 SQUIRRELS TOWN”商标、第21461680号“松鼠小镇 SQUIRRELS TOWN”商标(以下分别称引证商标一、二)申请人属于隶属关系,属于同一申请人主体,现决定将上述商标转让至同一申请人名下,请求复审暂缓审理待转让完成。
经复审查明:至我局审理时,我局未收到相关转让材料。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的文字均为“松鼠小镇 SQUIRRELS TOWN”,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难以区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经构成近似商标。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学校(教育)、导游服务”等复审服务与引证商标一、二核定使用的“教育、安排游览”等服务在服务的内容、方式等方面均相近,属于同一种或类似服务。因此,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与引证商标一、二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李颖雪
黄会芳
刘浩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