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SILAIYA劳斯莱雅”商标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7789514号“LAOSILAIYA劳斯莱雅”商标

    评审案件结案通知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6955号

       

      申请人:罗尔斯-罗伊斯公共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被申请人:黄玉涛
      
      申请人于2019年01月21日对第7789514号“LAOSILAIYA劳斯莱雅”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争议商标已被我局作出的撤销决定书予以撤销,撤销公告刊登于2020年4月20日的第1692期《商标公告》。
      我局认为,鉴于争议商标已被撤销而无效,本案无审理必要,故依照《商标评审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本案终止审理,予以结案。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独任审查员:贾玉竹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