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记圣农 CHUJISHENGNO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7

     

    关于第38207677号“初记圣农

    CHUJISHENGNONG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9348号

       

      申请人:永寿县铭泽种养专业合作社
      委托代理人:北京中联爱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在第35类上驳回其第38207677号“初记圣农 CHUJISHENGNONG及图”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208882号商标、第35200188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上存在一定差异,未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宋岳茹
    张玉广
    蔡婷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