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列入商标保护形式被否定--[华唯商标转让网]

时间:2017-01-12

     

       之前呼声较高的“颜色将被列为商标保护形式”的说法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张辉否定。于6月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关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院立法研究中心成立及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讨会”上,张辉在介绍正在进行商标法第三次工作时已给予否定。

     

        在早期的招牌、字号等都可以注册成商标,到至今的文字、图形的注册商标,这已表明我国商标的形式在不断地创新发展。在第三次商标法立法修改过程中,颜色、声音也将列入申请注册商标予以保护的呼声相当高。但,在这次修改法中还是落空,张辉在最近一次会议上表示,颜色将不会被当做商标予以注册。

     

        目前,已有很多国家、地区把颜色、声音、动态商标,甚至气味等列入到商标注册中,都已得到法律的认可。张辉将颜色从商标法保护的形式中剔除给予说法,我们是主要考虑的是目前对于“颜色列为商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益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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