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5929779号图形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9864号
申请人:胡利
委托代理人:重庆猪八戒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5929779号图形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3818910号“中教研学 CHINA EDUCATIONAL STUDY TOUR”商标经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其所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复审申请,驳回决定已生效。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5859751号“益智竞优学堂及图”商标、第28352527号“江南时光及图”商标、第20653884号“THE UFH WAY及图”商标整体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崔天恩
常兆莉
王训陶
2020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