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7121313 - 商评字[2020]第0000089745号 - 申请人:北京青岳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7121313号“青岳科技 GREAT MOUNTAI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9745号

       

      申请人:北京青岳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京师创产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121313号“青岳科技 GREAT MOUNTAIN”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3984982号“十万大山 GREAT MOUNTAI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第3984993号“十万大山 GREAT MOUNTAIN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在文字构成、呼叫、整体视觉效果等方面尚可区分,未构成近似标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即使同时使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亦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因此,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未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王倩
    张颖
    吕美兰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