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个冷笑话”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1660269号“十万个冷笑话”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105631号

       

      申请人:北京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广州广睿知产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1660269号“十万个冷笑话”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申请商标与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2451736号“十万个冷笑话”商标经核准已转让给北京四月星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即本案现申请人。据此,申请人与引证商标所有人归于一致,两商标不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张爽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