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21199913号“LOUBOUTIN”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17401号重审第0000001718号
申请人:克里斯提•鲁布托
委托代理人:上海恬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不服我局商评字[2018]第0000017401号《关于第21199913号“LOUBOUTIN”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18)京73行初681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被诉决定,并责令我局重新作出决定。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我局依法重新组成合议组进行了审理。
法院判决认为,第7942781号“基斯考德KIESELSTEN CORD LOUBOUTIN A.P.C. HOMME及图”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二)已被撤销,并对本案审理结果产生影响,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障碍已发生变化,据此撤销被诉决定。
经审理查明:1、至我委审理时,第15585762号“CHRISTIAN LOUBOUTIN”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一)经商标局于2017年7月11日作出的(2017)商标异字第0000029098号决定书裁定其不予以注册,上述异议决定已生效。
2、引证商标二因连续三年不使用经我局决定撤销在全部商品上的注册(撤销公告第1622期),该决定已生效。
根据法院判决,我局认为,鉴于引证商标一、二已失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一、二已不存在权利冲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洪飞扬
马岩岩
李紫牧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