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7477857号“方氏教学法FANF SHI JIAO
XUE FA”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9955号
申请人:北京合益华茂家具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神州华茂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7477857号“方氏教学法FANF SHI JIAO XUE FA”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与第10971183号商标、第6576468号商标、第26921795号商标、第28185323号商标、第36382026号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外观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整体可以形成区分,故申请商标与上述商标未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所规定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合议组成员:赵婷婷
曲红阳
陈雪青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