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36080741 - 商评字[2020]第0000090183号 - 申请人:深圳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

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080741号“SHENZHEN INSTITUTE

    OF WIDE-BANDGAP SEMICONDUCTORS”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90183号

       

      申请人:深圳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
      委托代理人:北京四海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080741号“SHENZHEN INSTITUTE OF WIDE-BANDGAP SEMICONDUCTORS”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独创设计,具有突出的显著性和可辨识度,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并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综上,请求准予申请商标注册。
      经复审认为,申请商标“SHENZHEN INSTITUTE OF WIDE-BANDGAP SEMICONDUCTORS”可译为“深圳宽禁带半导体研究所”,整体使用在第9类电子二极管等指定商品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质量、商品生产者的性质等特点产生误认。因此,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情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局。

    合议组成员:卓慧
    刘洲东
    陈卓娅

    2020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