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8
关于第36625194号“财贸双全”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20]第0000084474号
申请人:成都任我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事务所
申请人对我局驳回其第36625194号“财贸双全”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不服,向我局申请复审。我局予以受理,现已审理终结。
经复审查明:至本案审理时,驳回决定中引证的第13288335号“财贸双全”商标经我局无效宣告裁定,予以无效宣告。故其已不再成为本案申请商标获准初步审定的在先商标权利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独任审查员:姜丽
2020年04月20日